轉知教育局111學年度推動十二年國教課綱國小教師增能研習
轉知教育局111學年度推動十二年國教課綱國小教師增能研習
說明:
一、依據「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11學年推動十二年國教課綱國小教師增能研習實施計畫」及「新北市111學年度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精進國中小教學品質計畫」辦理。
二、為落實十二年國教課綱及協助本市各國小發展優質課程,特辦理教師增能研習,以提升教師教學知能,提高學生學習成效。
三、本次研習分為導師和領域兩種課程,每場次80-100人(無備取名額,亦不開放現場報名)。
導師場:
研習對象:以擔任導師之正式教師優先,每場次每校至多薦派5人。
研習課程:課程共計2天,包含總綱與校訂課程、國語領域、數學領域、綜合活動領域。全程參與核者核予11小時研習時數,缺課0.5天以上,即不核予任何時數。
研習場次及地點:各場次辦理時間及地點請參閱實施計畫。
領域場:
研習對象:擔任社會、自然、藝術、健體之正式專任教師優先,每場次每校至多薦派3人。
研習課程:課程計半天,包含領綱導讀與解析、素養導向教學與評量,全程參與者核予4小時研習時數。
研習場次及地點:請參閱實施計畫。
四、研習報名相關事項說明如下:
請各校依據111年11月4日調查結果,薦派尚未參與本市十二年國教課綱國小教師增能研習之正式教師參加。
報名時間:自112年6月6日(星期二)上午10時起開放報名至112年6月21日(星期三)中午12時止,依報名順序錄取,額滿為止。
為有效利用研習資源,請各校協助轉知參與研習教師,如經錄取務必全程參與,不得遲到早退,研習當日如有未經請假缺席或遲到早退情形,本局將函請各校進行了解並回報本局。
請各校教師於研習前3日務必自行瀏覽網站,以確認是否錄取本研習,研習當日不開放現場報名。
講師及承辦學校工作人員以公假方式出席。
為利各輔導團研議課程內容,擔任講師者可於112年6月擇2日公假進行增能研習課程規劃共備。
五、檢附本案實施計畫導師和領域場次各1份供參。
一、依據「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11學年推動十二年國教課綱國小教師增能研習實施計畫」及「新北市111學年度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精進國中小教學品質計畫」辦理。
二、為落實十二年國教課綱及協助本市各國小發展優質課程,特辦理教師增能研習,以提升教師教學知能,提高學生學習成效。
三、本次研習分為導師和領域兩種課程,每場次80-100人(無備取名額,亦不開放現場報名)。
導師場:
研習對象:以擔任導師之正式教師優先,每場次每校至多薦派5人。
研習課程:課程共計2天,包含總綱與校訂課程、國語領域、數學領域、綜合活動領域。全程參與核者核予11小時研習時數,缺課0.5天以上,即不核予任何時數。
研習場次及地點:各場次辦理時間及地點請參閱實施計畫。
領域場:
研習對象:擔任社會、自然、藝術、健體之正式專任教師優先,每場次每校至多薦派3人。
研習課程:課程計半天,包含領綱導讀與解析、素養導向教學與評量,全程參與者核予4小時研習時數。
研習場次及地點:請參閱實施計畫。
四、研習報名相關事項說明如下:
請各校依據111年11月4日調查結果,薦派尚未參與本市十二年國教課綱國小教師增能研習之正式教師參加。
報名時間:自112年6月6日(星期二)上午10時起開放報名至112年6月21日(星期三)中午12時止,依報名順序錄取,額滿為止。
為有效利用研習資源,請各校協助轉知參與研習教師,如經錄取務必全程參與,不得遲到早退,研習當日如有未經請假缺席或遲到早退情形,本局將函請各校進行了解並回報本局。
請各校教師於研習前3日務必自行瀏覽網站,以確認是否錄取本研習,研習當日不開放現場報名。
講師及承辦學校工作人員以公假方式出席。
為利各輔導團研議課程內容,擔任講師者可於112年6月擇2日公假進行增能研習課程規劃共備。
五、檢附本案實施計畫導師和領域場次各1份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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